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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用AI的50个法律风险(第二期11-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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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6-4-8 12:10:0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第二批:从“能用”到“能上线”的10个关键风险
如果说第一期解决的是“会不会出事”,这一期解决的是:你已经在用AI了,为什么越来越接近合规红线?
“能用”到“能上线”,意味着AI应用从内部探索走向了对外服务、商业交付的关键阶段。此时,法律责任的边界被急剧放大,任何微小的合规疏漏都可能演变为系统性风险。本期上海锦天城(重庆)律师事务所李章虎律师团队将深入剖析这一阶段最核心的10个法律风险。
风险11:训练数据来源不清,构成“系统性侵权风险”
Q:企业自建或微调模型时,使用网络抓取的数据、公开论文或用户历史数据,会有什么法律后果?
A: 这构成了AI时代最基础也最致命的“源头污染”风险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未经许可复制、使用受保护的作品进行模型训练,可能侵犯权利人的复制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。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受理全国首例AI训练数据侵害著作权案,这标志着司法实践已开始关注数据源头的合法性。
核心法律问题:
1. 著作权侵权: 抓取网站内容、使用未授权的论文、图片、视频等,直接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。
2. 授权范围违规: 即使是合法获取的数据,若使用方式超出了原始授权范围(例如,将仅限个人研究的数据用于商业模型训练),同样构成违约或侵权。
3. 不正当竞争: 大规模、自动化地抓取竞争对手网站的核心数据,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律师提示:
企业必须建立数据治理的“三张清单”,实现从“先使用后治理”到“来源和过程管理”的转变:
数据来源清单: 详细记录每一条训练数据的获取渠道、时间和方式。
授权依据清单: 明确每一项数据的使用授权文件、许可协议或法律依据。
使用范围边界清单: 界定数据可用于训练、测试、商业化的具体范围。
否则,风险将不是“单点侵权”,而是整套模型从诞生之初就携带“原罪”,面临被追责甚至禁用的风险。
风险12:开源模型“免费用”,但许可证违规
Q:企业使用LLaMA、Stable Diffusion等开源模型,是否真的可以“零成本、无限制”地商用?
A: 这是一个普遍的认知误区。“开源”不等于“免费商用”或“无义务使用”。开源模型通常附带特定的许可证(如Apache 2.0, MIT, LLaMA Community License等),这些许可证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。
高发误区与风险:
误区: 认为“开源=随便用”,忽视了署名、披露修改、非商用限制等条款。
风险: 违反许可证义务,本质上是违约行为。权利人可要求企业停止使用、下架相关产品,甚至索赔。这可能导致整个商业项目因底层模型违规而被迫中断。
律师提示:
AI时代的核心合规原则之一是:“不是代码侵权,是许可证违规”。在使用任何开源模型前,必须完成:
1. 模型许可证合规审查: 由法务或专业顾问逐条解读许可证条款。
2. 商用边界确认: 明确许可证是否允许商业使用,以及有何种限制。
3. 二次开发合规评估: 如果修改了模型,需确认是否需要开源修改后的代码或进行其他披露。
风险13:员工用AI生成成果,权属不清
Q:员工使用AI工具完成的方案、设计、代码等工作成果,其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还是员工个人?
A: 这是一个法律上的灰色地带,极易引发争议。根据司法实践,AI生成物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,关键在于“人类的智力投入程度”。例如,在“北京春风案”中,因使用者进行了复杂的提示词设计和多次迭代,法院认定其构成作品;而在“菲林律所案”中,因投入过少,未被认定为作品。
风险点:
1. 企业无法主张权利: 如果员工使用个人账号在外部平台生成内容,且公司无相关制度约定,企业很难主张该成果为“职务作品”。
2. 员工离职带走成果: 权属不清为知识产权流失埋下隐患。
3. 与平台产生权属冲突: 部分AI平台的服务协议可能约定对生成内容享有一定权利。
律师提示:
企业必须立即补上制度短板,明确三件事:
1. 明确制度: 在员工手册或专项制度中规定,“员工在职期间利用AI工具生成的、与工作相关的所有成果,其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公司”。
2. 明确工具范围: 规定员工可以使用哪些公司批准的AI工具(白名单),禁止使用哪些高风险工具(黑名单)。
3. 保留过程记录: 要求员工保留AI生成的关键过程记录(如提示词、迭代版本),作为主张权利和体现人类智力投入的证据。
风险14:AI招聘、筛选简历,触发“算法歧视”
Q:使用AI自动筛选简历、评估候选人,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风险?
A: 这属于“自动化决策”的高风险应用场景。如果算法模型因训练数据存在偏见,导致在性别、年龄、学历、地域等方面对求职者产生不合理的差别待遇,将直接触发《就业促进法》及相关监管规定中的“算法歧视”风险。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已开展专项行动,明确治理算法歧视问题。
法律风险:
就业歧视: 构成对求职者平等就业权的侵害。
劳动争议: 被拒绝的候选人可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。
行政处罚: 面临监管部门的约谈、罚款等行政风险。
律师提示:
监管的核心逻辑是:自动化决策必须公平、可解释、可申诉
必须保留人工干预机制: AI的筛选结果只能作为参考,最终决策必须有真人参与和复核。
必须可解释: 企业应能说明AI做出某一判断的主要依据(如关键词、技能匹配度等),避免“黑箱操作”。
风险15:AI跨境使用,引发数据出境风险
Q:企业使用海外AI工具(如ChatGPT),将内部数据上传,是否构成数据出境?
A: 是的,这极有可能构成数据出境。关键在于数据是否传输至境外服务器,以及数据内容是否包含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。
核心问题与风险:
数据流向判断: 即使企业在国内,只要数据被发送至境外服务器处理,就属于数据出境。
法律风险: 若未履行法定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、签订标准合同或获得专业认证等合规程序,可能构成非法向境外提供数据,面临严厉处罚。
律师提示:
不要只看“服务器在哪里”,而要看数据流向服务提供方的注册地。建议至少完成以下步骤:
1. 数据分类分级: 识别拟输入AI的数据是否包含个人信息、商业秘密或重要数据。
2. 出境路径识别: 明确数据是否经过境外服务器。
3. 合规评估: 对于确需出境的数据,依法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并履行相应程序。
风险16:AI合同条款缺失,责任无法分配
Q:企业采购AI服务时,只签一份普通的技术服务合同,存在什么隐患?
A: 这将导致在出现问题时,责任无法清晰界定,陷入“互相甩锅”的困境。AI服务的特殊性在于其输入、输出、合规义务的高度复杂性,标准合同无法覆盖。
典型后果:
AI生成内容侵犯第三方权利,或因数据问题导致模型失效时,由于合同未约定责任归属,采购方可能需独自承担全部法律后果。
律师提示:
AI合同本质上是风险分配协议。必须在合同中增加“四个核心条款”:
1. 数据来源与合法性保证条款: 要求供应商保证其训练数据来源合法,不侵犯第三方权益。
2. 输出内容责任归属条款: 明确因AI生成内容引发的侵权责任由哪一方承担。
3. 合规义务分配条款: 约定双方在数据安全、个人信息保护、算法备案等方面的具体义务。
4. 侵权赔偿机制条款: 设定清晰的赔偿范围、计算方式和追偿流程。
风险17:数字人、AI广告,踩入广告与虚假宣传风险
Q:使用AI主播、数字人进行直播带货或制作广告,需要注意什么?
A: 这类应用极易触碰《广告法》的红线。主要风险在于内容是否真实、是否误导消费者,以及是否按规定标识。
风险点:
1. 虚假宣传: AI生成的广告内容可能夸大产品效果、虚构使用场景,构成虚假广告。
2. 误导消费者: 如果数字人高度拟真但未明确标识为AI生成,可能让消费者误以为是真人推荐,构成欺诈或误导。
律师提示:
根据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,AI广告必须做到:
可识别: 显著标识“AI生成”或“虚拟人”,让消费者能够清晰辨别。
不夸大: 广告内容必须有事实依据,不能凭空捏造。
不误导: 避免使用可能引起消费者误解的表述或形象。
• 否则,不仅会面临平台处罚,还可能招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。
风险18:AI进入特定行业,触发“强监管”
Q:在医疗、金融、教育等行业使用AI,与通用场景有何不同?
A: 这些属于“强监管”行业,AI的应用不能突破行业的准入边界和专业规范。AI的角色必须是“辅助”而非“替代”专业人士的判断。
风险本质:
AI一旦涉足专业判断领域(如医疗诊断、投资建议、法律意见),其输出的错误或“幻觉”可能导致严重后果,企业将面临行业主管部门的严厉监管和用户的索赔。
律师提示:
AI进入专业领域,必须建立“三道防线”:
1. 明确边界: 清晰界定AI是辅助工具,最终决策权在人。
2. 设置免责声明: 在显著位置提示AI生成内容的局限性,不作为专业决策的唯一依据。
3. 保留人工审核: 所有AI输出的专业建议,必须经过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士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。
风险19:供应商问题,变成你的法律风险
Q:AI是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,如果出问题,企业作为使用方是否无需负责?
A: 这是完全错误的认知。在面向用户的法律关系中,企业是“使用者责任主体”,需要对最终用户负责。供应商的问题,最终会传导至企业自身。
典型场景:
企业SaaS产品中集成了有侵权风险的AI功能。
平台嵌入的AI客服生成了不当言论。
产品调用的AI接口泄露了用户数据。
律师提示:
企业必须对AI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合规审查,审查要点包括:
是否备案: 其模型是否已按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完成备案。
是否合规: 其数据治理、内容安全、用户协议等是否符合中国法律。
是否有侵权记录: 供应商是否曾卷入著作权、人格权等侵权诉讼。
风险20:AI产品上线,但未履行“备案/披露义务”
Q:企业开发了面向公众的AI产品(如AI助手、AI客服),是否需要履行备案或信息披露义务?
A: 是的。根据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,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,需要履行相应的备案和安全评估义务。
风险点:
未备案上线: 属于违规提供服务,可能被责令整改、罚款甚至下架。
未公示模型信息: 未按规定披露服务的基本原理、目的意图、主要数据来源等信息。
未说明AI能力来源: 未告知用户正在与AI交互。
律师提示:
判断标准不是“你是不是大模型公司”,而是是否对公众提供AI能力。企业在产品上线前,必须对照法规进行自查,确认是否需要备案,并按要求完成信息披露,确保产品“持证上岗”。
本期核心结论
如果第一期讲的是“不要乱用AI”,这一期讲的是:你已经在用AI,但你的法律责任正在被放大。
企业真正的分水岭不是“用不用AI”,而是有没有能力控制AI带来的法律责任。从数据源头到模型选择,从员工管理到供应商审查,从合同设计到产品上线,每一个环节都构成了企业AI合规体系的基石。唯有建立起系统化、流程化的风险管控能力,才能让AI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加速器,而非引爆风险的导火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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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简介:
李章虎律师从事法律工作15年以上,带领律师团队主要执业领域为知识产权、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、投资并购、重大商事争议解决,并着力研究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区块链等高新科技领域的法律事务。李律师是中国中小企业协会《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》起草人之一,并荣登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《Benchmark Litigation》 评为中国西部诉讼之星(2021-2025年连续五届)、The Legal 500(《法律500强》)中国精英榜单(2026)等荣誉,承办案件多次入选全国中小企业典型维权案例、重庆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、重庆市律师协会十佳知识产权案例;著作作品包括《人工智能+87个行业应用的法律风险与应对指南》《商业秘密:保护与维权指南》《前沿技术法律风险与应对》《现代软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》。
社会职务包括: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法律顾问、重庆通用人工智能研究院法律顾问、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家库专家、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项目评审专家、重庆市科技公共服务专家、重庆市版权工作专家库专家、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专家库专家、重庆市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会智库专家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实习指导老师、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实务导师、重庆市科技发展基金会理事、重庆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委会副主任、重庆市青联法律界别委员会副主任、前沿技术产业化专项基金创始人、重庆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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